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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专科 复习资料 思修

自考专科-复习资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
考试大纲中四个能力层次的说明
识记[C]: 要求应考者知道本课程中有关名词、概念、原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B]:要求在识记的基础上,全面把握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简单应用[A]:要求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中的一些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理论和实际的问题。
综合应用[AA]:要求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运用学过的本课程中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
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20%,领会30%,简单应用30%,综合应用20%。
试题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比例为:2:3:3:2
本课程考试题型,主要有四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

绪论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P2 [C]
包括四个方面:
1、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4、 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P3 [B]
1、有利于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2、有利于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和教育人民
3、有利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全社会的凝聚力量
4、有利于鼓舞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昂扬斗志
5、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人的责任和使命 P4[C]
责任就是分内应该做的事。
使命被喻为重大的责任。
四、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P5 [B]
其一,继往开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其二,勇于创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三,积极努力,为世界和平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事业作贡献

第一章  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

一、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P12[C]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
二、理想与信念是紧密联系的 P14[B]
理想与信念是密切联系的,它们是同一种人类精神现象即信仰现象的两个侧面,任何信仰都包含着信念和理想两个基本方面,它们分别是这一信仰的基本信条和这些信条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
三、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P14[C]
1、理想信念具有思想性和实践性
理想信念是相对稳定的,但不是一成不变的[B]
    人们的理想信念从根本上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时代的人们会有不同的理想和信念。理想在现实变化的考验中变得更加完善、更加坚强。僵化不变、脱离现实的理想信念往往是最脆弱的,它经不起现实变化的冲击。因此坚定自己信念的过程是一个与现实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2、理想信念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人们的理想信念既是多样化的,又可以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B]
面对理想信念的多样性,一方面,我们要承认这是正常的现象,不强求一致;另一方面,又要看到,在一定的社会中,人们各自的理想信念有相同之处,从而形成共同的理想体系。事实上,一个人所拥有的许多理想信念在大小和层次上是不同,有的处于最高的层次,有的处于中间层,还有的处于最低层。它们各安其位,形成有序的系统,其中,高层次的理想信念决定着低层次的理想信念。
3、理想信念具有多样性与共同性
四、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P15[C]
首先是生活领域的理想信念
其次是职业领域的理想信念
再次是道德领域的理想信念
最后是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
五、人生需要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在人生中具有的重要作用)P18[B]
1、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向导
2、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动力
3、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支柱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包含那些基本内容?)P22[C]
基本内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 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2、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 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关系 P27[B]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们是阶段性理想与最终理想的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共产主义指明前进的方向。社会主义事业是向着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前进的运动。
八、大学生在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P29[C]
1、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
2、把个人的理想信念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
3、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
九、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P32[A]
1、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和艰巨性[B]
理想的实现具有长期性。理想变为现实是一个过程。
理想的实现具有曲折性。通向理想境界的道路不是笔直的,而是充满了曲折。正是由于曲折,追求理想的道路才更漫长。
理想的实现具有艰巨性。任何一种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
2、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B]
一方面,要走出“以理想来否定现实”的误区。
    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在我们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消极腐败的丑恶现象,但这些毕竟不是生活的主要方面,而且正是我们要努力克服的东西,我们应该坚决地同这些现象作斗争,而不应因看到这些现象而忘记了社会的主流。
另一方面,要走出“以现实来否定理想”的误区。
不仅要看到理想与现实矛盾冲突的一面,还要看到它们相一致的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把握二者的关系,不因为现实中遇到这一矛盾而产生偏颇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第二章  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一、 什么是爱国主义?P36 [C]
爱国主义就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
二、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怎样理解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P37[C]
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
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
三、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主要包括那些内容?)P39[B]
1、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
3、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
四、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 P44[C]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五、爱国主义的历史做用P41[B]
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
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
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
六、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有哪些?)P47[BA]
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B]
①社会主义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
②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近现代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结果。
③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B]
    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爱国主义所渴求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根本不可能实现。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样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
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统一。[A]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坚持自己的主权和利益,才能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最终摆脱落后与依附的境遇。同样地,也只有把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才能防止西方国家利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政治观、价值观、文化观和生活方式的渗透,把发展中国家纳入西方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轨道。所有这些,都需要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在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最大限度地分享全球经济增长的利益的同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按照本国国情,发展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文化。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应该注意防止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妄自尊大、故步自封的狭隘民族主义。二是妄自菲薄、崇洋媚外的民族虚无主义。
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B]
    爱国主义是贯穿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都是围绕着这个核心展开的。
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
七、新时期忠诚坚定的爱国者(在新时期,怎样做一个忠诚坚定的爱国者?P2 [A]
1、培育爱国情感,保持民族自尊和自信。[B]
培育爱国情感,是报效祖国的基础。
    要成为忠诚坚定的爱国者,要培养自己的爱国情感,就必须以赤子之心关心祖国的命运,保持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把自己和祖国联系在一起,用自己的知识为祖国和人民服务。
2、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B]
    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是祖国繁荣昌盛的标志,也是国家兴旺发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必备条件。
3、努力学习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贡献履行爱国义务。[B]
①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过硬本领。
②确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
③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主主义。

第三章  科学把握人生的方向和道路

一、人的本质与人生观的含义 P59 [C]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
    人生观制约着人生的方向和道路,决定着一个人做人的标准,其作用主要是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断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其实人生目的是核心,决定着其他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尺度。
二、人生目的及其在人生观中的核心地位 P61 [B]
人生目的是指人生实践活动中的总目标,是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
1、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2、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
3、人生目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
三、用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指引人生方向 P63 [A]
1、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党和人民对大学生的要求和期待。
2、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要求。
3、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影响的有力武器。
四、人生态度的含义 P65[C]
人生态度属于人生观的范畴,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图。
五、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的 P66 [B]
1、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促进人生目的的达到。
2、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助于人生价值的实现。
3、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够调整人生道路的方向。
六、用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境遇 P66 [A]
所谓境遇,就是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具体环境。其中,顺利的境遇称为顺境,不顺利的境遇称为逆境。
对于顺境,不能麻痹大意、得意忘形,而应居安思危、自制自励,使自身的活动保持良好的度。
对于逆境,不能怨天由人、自暴自弃,而应大胆正视,积极应对,努力创造条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待时机成熟,因势利导,使之成为人生旅程上的一个闪光点。
七、人生价值的含义 P69 [C]
人生价值就是指人的生活实践对于社会、他人和自身需要的满足,或对于社会、他人和自身所具有的意义。
八、什么是人生的社会价值 P70 [C]
人生的社会价值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以及社会对个人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
九、什么是人生的自我价值 P72 [C]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十、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区别与联系 P71 [B ]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互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的社会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个体的奋斗。个体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就是通过努力以自我完善、全面发展并进而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基础。
十一、在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 P73 [A]
只有为社会做出贡献,创造较高的社会价值,使同时代的人更美好,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实现较高的自我价值。
社会价值的创造过程与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是统一的。所以,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创造社会价值是因,实现自我价值是果,不能创造社会价值,就无从实现自我价值。
在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是一项重要的人生实践活动。
十二、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和方法 P75 [B]
1、选择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
2、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和能力,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的主观条件。
3、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十三、深入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 P76 [B]
人与自然之间真正的纽带,或者说是真正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就是生产劳动。
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需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十四、可持续发展观的含义 P77 [C]
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使这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损害、影响另一部分人的发展,这一代人的发展不能损害下一代人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不能损害自然环境和生态的健康发展。
十五、身心健康的标准 P78 [C]
任何有生命的人的存在,都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基本方面。
表现在生理方面:要有强壮的体力和体魄,生理功能状态良好,身体发育匀称,能够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抵御各种疾病的侵袭。
表现在心理方面:要经常保持愉快的心境,适应能力强,自我评价客观,善于与别人相处,能够较好地完成同龄人一般能够完成的活动,具有自我调节以适应自身及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
十六、保持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方法(怎样科学协调自我身心关系?) P79 [B]
1、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2、 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
3、 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调适方法。
4、 注重与他人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十七、成功交往的基本原则 P80 [C]
1、平等原则,2、诚信原则,3、宽容原则,4、互助原则。
十八、掌握成功交往的方法和艺术 P81 [B]
1、 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
2、 注意交往的第一印象。
3、 运用适当的沟通方法。
十九、正确认识并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P82 [A]
1、科学把握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实质。
个人与社会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
一方面,特定的社会条件决定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个人并不是被动地由社会所决定,而是对社会具有能动性。
2、在社会发展中认识自我,调整和充实自我。
    人从其本性上说是社会的人,都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可以掌握自我调节的主动性,使个人与社会的联系总是处在积极的状态,从而获得自我发展的基本优势。
3、在个人发展中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以自己的劳动和创造为社会作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

第四章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一、道德的含义 P85 [C]
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二、道德的科学起源 P88 [C]
    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道德的起源,认为道德产生于人类的历史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实践中。
三、道德起源的科学解释 P88 [B]
1、劳动是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2、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
3、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四、道德的本质 P88 [C]
道德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并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
道德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调节方式。
五、道德对现实生活的调节方式区别于政治、法律等其他意识形态的规范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P89 [B]
1、道德对社会行为的调节是非强制性的。
2、道德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
3、道德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具有广泛性。
六、道德的主要功能P91 [A]
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和能力。道德有多方面的功能,如调节功能、认识功能、教育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其中占主要地位的是调节功能和认识功能。
调节功能是道德最主要的功能。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际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和能力。
认识功能也是道德的主要功能。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和能力。
七、道德的社会作用 P91 [A]
1、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3、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
4、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保障人们正常的生活和交往。
5、道德能够保护或者破坏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
八、道德的历史演变 P93[B]
迄今为止,与人类社会先后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基本社会形态相适应,道德发展也出现了五种历史类型。
原始社会是团结互助、平等相待的关系,没有阶级、没有对立,产生了原始社会氏族内部统一的社会道德。
奴隶社会奴隶主和奴隶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对立关系,因此形成了奴隶主道德与奴隶道德两种对立的道德。但在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道德成为奴隶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道德。
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了资产阶级道德和无产阶级道德两种对立的道德。
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已不存在,形成的社会主义道德不再是对立的阶级道德。
九、道德的发展规律 P94[C]
道德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不断进步;道德有其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道德进步是一个曲折前进的历史过程。
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现实要求P95[A]
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为什么?)[B]
①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当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优势的发挥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的各级作用。
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
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2、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为什么?)[B]
①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②社会主义德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③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为什么?)[B]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才能充分激发整个民族的潜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也只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才能使体现时代特点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有利于每个中国人道德品质的完善和中华民族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
十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主要内容P99[C]
爱国奉献,以天下为已任。
勤劳勇敢,追求自由解放。
求真务实,敬重诚实守信。
乐群贵和,强调人际和谐。
励志自强,崇尚精神境界。
德性修养,重视躬行慎独。
十二、人民的含义P104[C]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十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含义P104[B]
社会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具有深刻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
十四、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什么?)P104[B]
1、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
2、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
3、 为人民服务体现着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
十五、集体的含义P107[C]
集体是指由于共同利益而联合在一起的生命共同体或利益共同体。
十六、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以集体主义为原则P107[B]
集体主义原则的根本思想是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集体主义原则是指导人们行为选择的主导性原则,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集体主义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十七、集体主义原则的基本内涵P108[C]
1、 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2、 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3、 强调重视、保障、发展个人的正当利益和自觉创造精神。
十八、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P109[C]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一心为公。
二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已
三是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
十九、诚实守信的含义P110[C]
诚实就是真实无欺,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信守承诺,讲信誉,守信用。诚实守信是统一的。
二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P110[B]
1、 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成事之基。
2、 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3、 诚实守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二十一、荣辱与荣辱观的含义P112[C]
“荣”和“辱”是两个相对立的道德基本范畴。
“荣”即光荣、荣誉,是指社会对个人履行社会义务之后所给予的褒扬与赞许,以及个人产生的自我肯定性心理体验。
“辱”即耻辱,是指社会对个人不履行社会义务所给予的贬斥与谴责,以及个人所产生的自我否定性心理体验。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是一定社会思想道德原则和规范的重要体现,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二十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含义P112[C]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对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问题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
二十三、“八荣八耻”的内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P113[C]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二十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意义P112[B]
1、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文化传承性、现实针对性和历史指引性。
3、 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引领风尚。
二十五、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如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P117[A]
1、 重视荣辱,树立荣辱意识。
2、 明荣辨耻,掌握科学内涵。
3、 趋荣避耻,贵在践行。

第五章  遵守道德规范  涵养良好品德

一、公民基本道德的(内容)含义P120[C]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提出和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意义P121[B]
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对公民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
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利于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
三、公共生活的含义P122[C]
公共生活是人们在公共的领域、公有环境、公用的场所中,彼此开放透明且相互关联的共同活动。
四、公共生活的特点P122[C]
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2、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3、活动结果的相关性
五、公共秩序的含义P123[C]
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
六、公共秩序对于公共生活具有重要意义P124[B]
1、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2、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人们社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3、有序的公共生活为人们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4、有序的公共生活体现出人们的文明程度和秩序意识的提高,是国家现代化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七、社会公德的含义和特点P124[C]
   社会公德是公民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特点:基础性、全民性、相对稳定性。
八、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P125[C]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上网。
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是什么?)P128[A]
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B]
社会道德是维护公共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定环境、维护现实社会生活的最低准则,是人们现实社会生活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人人必须自觉遵守。
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十、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内容)含义P131 P133[C]
  职业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劳动是职业的基础,职业是劳动分工后的表达形式。
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十一、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P135[C]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十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P138[B]
1、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貌的重要手段。
3、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从业者素质的重要途径。
4、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十三、培养职业道德素质P139[A]
1、 努力学习,增强职业道德意识。
2、 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能力。
十四、爱情的含义P142[C]
 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感情。
十五、爱情的特征P142[B]
1、平等互爱;2、专一排他性;3强烈持久性;4、纯洁严肃性。
十六、恋爱的道德要求P143[C]
1、真诚负责;2、平等互尊;3、文明相爱;
十七、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P148[C]
1、尊老爱幼;2、男女平等;3、夫妻和睦;4、勤俭持家;5、邻里团结;
十八、加强美德建设对个体人生的重要意义P150[B](遵守家庭美德的意义是什么?将十八,十九两题合并回答)
1、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美满温馨的幸福家庭,创造和睦的邻里生活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2、 加强家庭美德修养,认真严肃地对待两性关系,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能净化美化心灵,提升人生境界,增进人生价值。
十九、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P151[B]
1、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2、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十、个人品德的含义P154[C]
个人品德的含义可以有几个方面的理解:
1、个人品德是表现在个体处理一切问题时的行为活动中具有比较稳定的、形成了习惯的道德素质,是行为者个人的道德属性。
2、个人品德既包括个人主观上对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也包括个人基于这种认识所产生的具有稳定性特征的行为习惯,是个人主观上道德认识和客观上道德行为的统一。
3、个人品德实际上也是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关系、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体思想和行为上的集中反映。
4、个人品德是个人的稳定心理特征、内心状态,是一个人在进行长期的一系列的道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稳定心理特征。
5、个人品德是由个人多种心理成分共同构成的一个复杂整体,包括个人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意志、信念、行为等方面。
二十一、个人品德的形成P156[C]
1、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受历史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制约。
2、 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依赖于个体的社会实践。
3、 个人品德的形成过程包含多种心理成分的相应发展。
二十二、良好个人品德形成的意义P159[B]
1、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
2、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二十三、道德修养的含义P160[C]
道德修养是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活动。
二十四、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P160[B]
1、 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
2、 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
3、 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
二十五、省察克治的含义P162[C]
通过反复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中的不良念头和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坚决克服和整治掉所发现的不良念头和习惯。
二十六、慎独自律的含义P163[C]
慎独是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对自己的言行,小心谨慎,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

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

一、依法治国的概念P165 [C]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P166 [B]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
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P167 [C]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四、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要求P168[B]
首先,要确立宪法和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
其次,要维护法制的稳定、统一和尊严。
最后,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以德治国的关系P168[A]
1、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2、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
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P169[A]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七、法治与法制的异同(区别与联系)P171[C]
“法治”与“法制”是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虽有一字之差,但内涵与外延却不相同。
法制是国家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范畴,常常与“民主”相对称,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实现“法治”的前提。
“法治”就是在人民民主基础上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
八、“法治”与“人治”的区别P172[B]
“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人治因为强调“具有高尚道德的人的统治”,因此在有的场合也与“德治”相通用。“法治”强调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强调法律的权威及其规范作用。而“人治”则强调个人的威望、智慧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作用。
从主体上看,法治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是一人(或几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
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P172[C]
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一国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主导价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对于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与反映。
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P173[B]
1、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3、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4、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5、从中国国情出发。
6、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十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P174[A]
1、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工作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2、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3、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4、 服务大局
我国当前的大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任务。
5、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十二、法律思维P178[C]
    所谓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
十三、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内容P178[A]
社会主义法律思维主要包括: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讲程序的思维方式
十四、证据的概念与特征P180[B]
所谓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其特征:首先,证据具有客观性。
        其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
        最后,证据要具有合法性。
十五、法律程序P180[C]
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十六、法律程序的价值(法律程序的重要性)P180[B]
法律程序作为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与必要条件,对于维护实体正义具有积极意义。公正的法律程序通过抑制、分工、间隔等功能设计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克服执法、司法的随意性,从而保证法律动作的结果客观公正。除此之外,公正的程序本身也体现了正义。通过让参与法律动作的过程,不但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而使其更容易认可法律动作的结果,由于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为直观,因此程序正义也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
十七、国家安全的概念P181[C]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国体和政体的稳固、国家的统治机能与作用、涉及国家和全体人民的重大利益不受威胁、侵害和破坏。
十八、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内容P181[C]
传统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
政治安全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
国防安全是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
传统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没有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就根本不可能有国家安全。
十九、全新国家安全观的内容P182[B]
全新国家安全观,即国家安全除了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外,还应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
二十、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P182[A]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主要包括: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
4、遇调查,公民有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
5、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

第七章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的概念P184[C]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P184[B]
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三、法的作用P185[A]
1、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指法所具有的维护有利于并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2、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规范作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指引作用——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
评价作用——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以使人们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
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制裁作用——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
四、法律规范的含义P187[C]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P193[C]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
六、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P197[BA]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具有中国特点和时代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体系由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组成,这些法律部门又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一)实体法
1、宪法和其他与宪法相关的法律
2、行政法
3、经济法
4、民商法
5、刑法
(二)程序法
程序法是规定保障权利和义务实现的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
程序法提供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
目前,我国的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法》、《仲裁法》等。
七、法律文件的完善方式P201[B]
法律公布以后,还涉及法律完善的问题。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法律的解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法律编纂。
八、法律实施P202[C]
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的实施包括法律适用和法律执行。
九、法律适用P202[C]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
它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
其次,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最后,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十、法律遵守P204[B]
法律遵守,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简言之,法律的遵守就是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法律遵守包括保护合法行为和制裁违法行为。
(一)合法行为的保护
合法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合法的行为要求行为的内容和形式都与法律的要求相一致。
通常,合法行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认定:
首先,行为符合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即行为有利于或没有社会危害性。
其次,行为主体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符合。
最后,合法行为一般无需考查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只有从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才产生法律效果。
(二)违法行为的制裁
违法行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违法行为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
★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机关;
★客体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客观上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主观上有过错。
十一、过错责任P205[A]
过错责任原则的依据是行为侵害结果的预测可能性和计算可能性。
十二、无过错责任P205[A]
    无过错责任原则减轻了受害人证明致害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加重致害人责任负担。

第八章  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

一、宪法的特征P209[C]
首先,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
其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最后,宪法的制度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P211[C]
1、 人民主权原则
2、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3、 民主集中制原则
4、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5、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三、人民民主专政制度P211[B]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核心,决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队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宪法对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P212[B]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
首先,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P213[B]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在多党合作的关系中,共产党是处于政治领导地位的唯一政党,虽然共产党同其他民主党派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组织是独立的,但在政治上,各个民主党派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
在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一种政治上密切合作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共识,是多党合作制的政治基础。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方针是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P213[B]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省一级的自治区,地区一级的自治州,县一级的自治县或旗。除这三级外,还有乡一级的民族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是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地区的自治有机地统一起来,这既保证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性事务,发挥地方优势,促进各民放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共同繁荣,又能保证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含义P214[B]
我国《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同时规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
八、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和内容P217[C]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它主要有以下内容: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
九、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概念和内容P218[C]
公民基本义务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应当履行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责任。它主要有以下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十、行政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P222[C]
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十一、行政行为P223[B]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行政行为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效力行为。
行政行为的内容可以概括为:设定权利和义务,撤销权利和义务,赋予能力和剥夺能力,变更法律地位,确认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或行为合法,赋予特定物以法律性质等。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1、 确定力;2、拘束力;3、执行力
十二、经济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P231[C]
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保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原则。
2、 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
3、 权、责、利统一原则。
4、 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5、 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十三、经济法主体P232[B]
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条件:一是具有一般法律地位。二是具有经济权限。根据职能性经济活动的类型,可以把经济法主体分为五类,这五类主体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主体形式。
1、 国家。
2、 国家机关。
3、 社会组织。
4、 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
5、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济户的自然人。
十四、民商法的概念P235[C]
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的简称。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民法和商法在调整对象上基本是一致的。
十五、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P235[C]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十六、民事权利P237[B]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
人身权是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十七、商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P240[C]
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事关系,商事关系是特殊的民事关系,因此,商法可称为民法的特别法,但在法律适用上,商法优于民法,在商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的相应规定可作为商法的补充。
商法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促进交易迅捷的原则、强化商事组织原则、维护交易安全的原则、维护交易公平原则等。
十八、知识产权法的概念P241[C]
    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在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和商标权法等。
十九、著作权概念P242[B]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的权利客体是作品。
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权利的著作权人。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国家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行为应承担三种责任:
民事责任——即承担以补偿损失为目的的停止分割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即对侵犯行为人给予行政制裁,受一定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即使侵权行为人承担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刑罚。
二十、专利权概念P242[B]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利。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包括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权受让人。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专利权的内容指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指专利人的署名权,专利人财产权主要内容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标记权。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如到期不缴纳年费,其专利权即自动取消;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以奖励。
专利权的取得开始于专利申请人依照规定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时。
发明专利在申请的基础上,需要经过专利局的初步审查、公布申请、实质审查三个程序的审批,无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做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证书
二十一、商标权概念P243[B]
    商标法是调整商标在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利权利。
商标权的主体是商标权人。
商标权的客体仅限于注册商标。
商标权内容是指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权人的权利包括商标专有使用权、商标转让权、继承权、使用许可权、续展权和请求保护权。
商标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公检法缴纳各种商标费用、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和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等。
商标权的取得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注册在先的原则。
商标注册经申请、审查和核准程序,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商标局发给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二十二、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P243[C]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十三、犯罪构成要件P244[B]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素。
二十四、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概念P245[C]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是规定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所应遵循的程序制度的总称。
二十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P246[B]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行政案件的权限。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
1、 不服行政处罚的案件;
2、 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3、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的案件;
4、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5、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6、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二十六、行政诉讼程序P246[B]
行政诉讼程序由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执行程序构成。
二十七、民事诉讼法律制度P248[C]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人民法院与诉讼参与人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十八、民事诉讼主体P248[B]
民事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院、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二十九、民事诉讼法律受案范围P248[B]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三十、民事诉讼程序P249[B]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和执行程序。审判程序分为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第一审程序还可分为普通程序和简单程序。
三十一、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概念P249[C]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十二、刑事诉讼管辖P250[B]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内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三十三、刑事诉讼强制措施P250[B]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三十四、刑事诉讼程序P251[B]
刑事诉讼程序,可分为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为普通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为特殊程序。
三十五、仲裁法基本原则P253[C]
1、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独立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
三十六、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内容P221[C]——第二节目录
1、 行政法律制度
2、 经济法律制度
3、 民商法律制度
4、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5、 刑事法律制度
三十七、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内容P245[C]——第三节目录
1、 行政诉讼法制度
2、 民事诉讼法制度
3、 刑事诉讼法制度
4、 我国的仲裁的调解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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